提供的服务

财务处是浸大行政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浸大的所有财务事宜。鉴于历史原因,以及为提高生产力,财务处亦负责在多个其他领域为浸大社区提供服务,主要职责包括:

浸大拥有多个资金来源,其中大部分资金来自特区政府通过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提供的资助。在教资会拨款制度下,有关院校使用拨款时,须遵守特定规则及条例。财务处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建立和维护合适的规划和监控机制,确保最有效使用教资会的拨款,并遵守教资会的相关规则。

除教资会资助外,浸大的收入还来自捐款和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教育。浸大善用有关收入以辅助和填补教资会拨款无法支持但具有价值的活动。浸大作为公共资助机构,积极进行规划,作出监督,确保以负责任方式使用委托的资源。财务处据此积极协助浸大。财务长担任校董会下设财务委员会的秘书,该委员会就大学财务事宜提供企业管治。

根据法例规定,浸大必须就所有收支保留适当账目和记录,并每年编制收支报表。财务处负有该项责任。浸大所有财务活动的记录均保存于浸大开发的综合电脑系统内。该综合系统还向大学社区内负责监控预算的人员提供网上财务管理资料。

财务处负责管理浸大所有财务资产,包括监督所有收入及支出的流程、现金收付(包括财务处及浸大其他部门)、营运资金,以及现金流管理和投资。浸大聘请专业投资经理管理捐赠基金,目前有八位基金经理负责管理不同投资组合,包括环球股票、亚洲(日本除外)股票基金、环球固定收益、无约束债券、环球多元资产基金和对冲基金等。

浸大奉行中央采购政策。浸大校外承包商需要的所有服务、设备和用品仅通过财务处采购,小额现金采购除外。该等采购受廉政公署认可的采购及招标条例管辖。鉴于问责原因,所有采购均透过竞争性招标进行,并根据采购规模由两个招标委员会监督。根据香港法律,浸大归类为公共机构,全体员工均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

浸大为充分善用大学有限空间,保留最低限度的必需文具库存。大部分文具用品、办公家具及设备均向供应商外购,并以速递服务收取。

浸大现时拥有3,000多名全职和兼职员工。除月薪外,员工可按受聘条款享有其他福利待遇。财务处负责支付薪俸和发放相关福利。财务处为确保公共拨款获得适当问责,实施适当监控和会计制度,确保整体薪酬和福利津贴的支付。

根据法例,浸大所有合资格员工将获得退休福利。浸大为新入职员工设立强制性公积金(MPF)计划,同时为《强制性公积金条例》生效前受雇的全职员工设立退休信托基金,并为随后获邀加入该基金的全职员工供款。

财务处负责与指定强积金服务供应商联络,并向退休基金监事会提供秘书和行政支援,该监事会负责透过受托机构兼基金管理人管理该退休基金。

浸大确保适当投保,作为风险管理计划一环,防范其资产、员工和学生的可保风险。财务处负责与专业保险顾问合作,识别风险,并征集市场上合适的保单作出保障。除实体建筑和资产的法定要求和全险政策外,浸大还投保覆盖旗下的电脑、雇员医疗福利、学生和雇员人身意外伤害、公共责任、中医师专业赔偿,以及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

浸大拥有一支小型车队,由8辆汽车组成,执行浸大社区的办公事务。车队包括四辆房车、两辆轻型客货车、一辆货车和一辆16座位小巴。财务处负责受理预约,并分配司机和车辆,满足用户要求。浸大所有收发的邮件均由财务处的信差小队集中处理,该小队负责每日两次从各部门收集邮件,并将邮件派送到各部门,包括部门之间通讯或寄自校外。财务处还负责将外发邮件送到邮局,以及与速递服务公司联络。

学术研究人员取得的技术突破有时具有商业市场。浸大非常鼓励研究人员将该等知识产权商业化。浸大为表支持,建立制度促进有关做法。财务处的职责是为该等措施提供行政支援,包括提供业务建议、与法律顾问和业务伙伴联络、公司秘书支援、会计工作及与审计师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