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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及福利
新入职员工薪俸及福利

大学每月均采用自动转账的方式发放薪酬到各本地银行账户。

所有员工均需使用银行自动转账方式收取薪酬,如果在超出员工的控制范围并且未能开立银行账户,该员工之薪酬将会以其他方式支付,有关的开支及银行服务费全数需由员工承担。

若你的合约聘用期长达三个月或以上,员工必需到银行开立本地账户,并采用自动转账形式收取薪酬。
若你的合约聘用期较短,仅三个月或以下,可申请以现金支票收取薪酬,该支票将会以校内邮递方式发送给你。

第一笔强积金供款是在雇员受雇第60日所在的公历月之后的第10日或之前支付。例如: 你的受雇首日是6月5日,你的受雇日起计第60日便是8月3日。因此,雇员和雇主的首次强积金供款应在之后月份的第10日或之前 ,即9月10日供款。

一般而言,合约上所列明的每月薪金与实际发放金额不符,主要是因为大学在发放薪酬前已扣除了雇员的供款予强制性强积金或浸会大学公积金计划。
其他扣减均为大学提供之附带福利,员工的自愿增额住院保障开支等,详情将列于每月发放的薪酬通知单内。

当强积金计划的受托人接纳你申请成为计划成员后,他们会向你发出参与通知书。一般而言,你会在入职的60日后收到该通知书,你还会收到一组私人密码,以便透过热线电话或互联网登入户口。以上文件均寄往「计划成员登记表格」上的地址。若你未能收妥或已遗失有关文件,请联络强积金服务机构-景顺管理公司的积金热线(852)2842 7878。

年度薪俸税的税务安排

每年的四月,同事会收到电邮邀请在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BUniPort”)系统内索取其 「报税表」作审核。审核过程完成后,确认后的「报税表」将上载至BUniPort系统。若现职员工希望直接从财务处取得「报税表」,有关行政费用为港币五十元正 (以本财政年度计算 ) 或港币一百五十元正 (以之前的财政年度计算 )。

居所资助津贴

居所资助津贴是按月连同月薪一并发放。由于居所资助津贴是一种以偿款方式发放的津贴,同事必须于每年七月及一月把过往半年的租单交回财务处,若未能如期交回租单,有关津贴将可能被终止发放。

每年的十月你应递交四月至九月的按揭供款证明 ( 如:银行存折或银行月结单副本 ) 或填写一份居所资助津贴声明书及提供最近期的还款资料通知书副本予财务处。每年的四月,你亦须递交一份由银行发出的按揭贷款账户年结纪录予财务处。

若转换居所资助津贴下的楼宇或更改有关按揭银行,事前必须获得人力资源处预先批核;有关申请手续,请与人力资源处职员联络。

居所资助津贴是按月连同月薪一并发放。同事需妥善保管所有有关正式收据,并需应要求交回财务处。

教育津贴

是。在每学年年初须把填妥的教育津贴申请表连同子女入学注册资料及学费通知文件交回财务处。教育津贴申请表可于按此下载。

在申请教育津贴时不用递交学费收据,但必须把学费证明 ( 如 : 正式收据、银行月结单或银行存折、入学及就读证明 ) 妥存最少十二个月,以作审计用途。倘若你在审计抽样中被选中,你必须递交有关的学费收据。若你未能提交学费收据,有关的教育津贴可能需要退还大学。

教育津贴可提供予合资格子女至其 19 岁生日的学期,所以你仍可在今个学年申请教育津贴。

教育津贴是按月连同月薪一并发放。

旅费津贴

你必须填妥人力资源处的旅费津贴申请表并交回人力资源处,申请表可在人力资源处网页 http://hro.hkbu.edu.hk/images/page/128/pabf2.pdf 下载。请把填妥的旅费津贴索偿申请表连同人力资源处发出的已审批旅费津贴申请表交到财务处。旅费津贴索偿申请表可于按此下载。为使索偿程序更方便快捷,请在旅费津贴索偿申请表内详细列明旅程内容及所用的外币名称。

旅费津贴申请无需附上收据,但必须把收据存放最少十二个月,以作审计用途。倘若你在审计抽样中被选中,你必须递交所有有关收据或 85% 旅费津贴索偿的有关收据及自行声明其余 " 无收据 " 的 15% 是用于此旅程。若你未能提交旅费收据,有关的津贴差额需要退还大学。

基本资讯

恒生银行和汇丰银行之用户,薪酬将于每月月底前三个工作天发放。其他银行用户则在每月月底前两个工作天发放。

薪酬发放时间表可于按此查阅。

如在该月有新聘、离职或退休的同事,薪酬会在但不会超过下一个公历月的7号或最后工作日后的7天发放,以日子较早为准。

你可以登入University's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在“个人资料”栏选择“我的个人资料”,接着选择“个人银行账户”更新或登记支薪银行账户。在取消旧银行账户前,请留意新银行账户是否已经生效。

受雇期间,你可以随时登入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更改个人资料。如已离职,请直接联络人力资源处。

财务处会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天以电邮方式通知各同事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系统查阅当月薪酬通知单。若现职员工希望直接从财务处取得薪酬通知单,有关的行政费用为每份港币五十元正 (仅限该财政年度 )。  

发放的约满酬金总额是根据你的受聘条款内所列明的约满酬金百分比,即基本薪金百分之8.5%至15%,减去每月大学在退休计划的供款。

请留意,倘若你在约满前离职,将不会获取约满酬金。

你可致电 3411-7899 或电邮至 itoiss@hkbu.edu.hk与资讯科技处资讯系统组职员联络。

你可致电我们的24小时热线查询,热线已预先设定录音解答常见问题,电话号码为
3411-2299,若使用留言,请说明姓名、联络电话及有关查询。你也可写电邮到 fopayrollrb@hkbu.edu.hk (薪酬和员工福利)及fomedical@hkbu.edu.hk (医疗)与财务处薪俸及福利支付组职员联络。财务处职员在收到留言或电邮后的两个工作天内回覆。

一般而言,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天。

一般而言,有关员工福利及财务的资料将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内保留12个月。

BUniPort的主页内,选择列上点击进入“个人资料”然后”我的财务资料”,有关你的福利及财务资料如下:
-薪酬通知单;
-医疗赔偿通知单;
-薪俸税通知书;
-通知信,如基本调薪通知信;
-医疗福利概要及/ 团体保单号码。

员工在最后聘用日后将不能登入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财务处将视乎有关资料的状况,尽量提供协助,但会收取费用。

香港浸会大学强积金计划

请填妥「强积金计划成员登记表格」,然后把已填妥的表格递交到财务处。当你加入大学时,人事部会派发该表格给你,或登入财务处的网址索取表格。

参与雇主名称 : 香港浸会大学
雇主识别号码 : 00000000305
注册计划名称 : 景顺强积金策略计划
信托人名称 :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当计划的受托人接纳你申请成为计划成员后,他们会向你发出参与通知书。一般而言,你会在入职的60日后收到该通知书。你还会收到一组私人密码,以便透过热线电话或互联网登入户口。以上文件均寄往「计划成员登记表格」上的地址。若你未能收妥或已遗失有关文件,请联络景顺积金热线(852)2842 7878。

第一笔支付给强积金受托人的供款是在雇员受雇第60日所在的公历月最后一日后的第10日或之前,把首次供款支付予受托人。例如: 你的受雇首日是6月5日,你的受雇日起计第60日便是8月3日。因此,雇员和雇主的首次强积金供款转账给受托人应在8月的下个月的第10日或之前 ,即9月10日实行。有关详细的例子,请参阅积金局的网站 https://www.mpfa.org.hk/sc/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contribution_day 

雇员和雇主均须定期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双方的供款额均为雇员有关入息的5% (每月的供款上限为1,500港元),并受限于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请参阅积金局的网站 https://www.mpfa.org.hk/sc/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anchor1 以了解更多强制性供款的详情。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为每月$30,000或每年$360,000,最低有关入息水平则为每月$7,100或每年$85,200。如你的有关入息低于最低水平,你便无须作出供款。但是,大学仍必须为你的相关入息作出5%的供款。如高于最高水平,则须按最高供款额作出供款(即每月$1,500或每年$18,000)。

不可以。你必须参与大学所指定的强积金计划。

如果你是年满18岁而未满65岁,并连续受雇60日或以上的人士,便必须加入强积金计划。但是来港工作不超过13个月或受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海外人士可以豁免参加强积金计划。

景顺的会员电话热线是 (852) 2842 7878。若需与景顺客户服务主任联络,请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以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致电景顺基金热线。电话热线所提供的服务如下︰

(a) 管理帐户︰进行资产转换、更改投资指示、更改个人资料

(b) 索取资料︰查询帐户结余、查询基金价格、索取基金便览 请参阅景顺的网站 https://www.invesco.com/hk/zh/country-splash.html 以了解更多电话热线的详情。

香港浸会大学 1998 公积金计划 ( 「公积金」 )

公积金内共有以下六类成员,分别为︰

(a) 强积金生效前供款成员是指于1998 年3月3日或以后、但早于2000年12月1日加入公积金的成员。
(b) 强积金生效前有限供款成员是指非供款成员于2000年12月1日或以前选择成为强积金生效前有限供款的成员,而成员可选择成为强积金生效前供款成员。若任何强积金生效前有限供款成员希望作出此项选择,请与人力资源处联络。
(c) 强积金生效后全供款成员是指于2000年12月1日以后成为公积金的成员,而大学及成员双方均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d) 强积金生效后有限供款成员是指于2000年12月1日以后成为公积金的成员,而只有大学方面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e) 强积金生效日全供款成员是指于2000年12月1日成为公积金的成员,而大学及成员双方均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f) 强积金生效日有限供款成员是指于2000年12月1日成为公积金的成员,而只有大学方面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如需了解以上六个成员类别的详细定义,请参考成员手册

你可从你的雇佣合约得知或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查询你的成员类别。你的成员类别亦会列印在你的成员权益报表,银联信托会于每年的 2月及 8月把报表寄予成员。

按此参阅财务处的网站以获得所有投资组合的基金概览或致电投资经理的会员热线。我们建议你在作出任何投资选择之前应阅读相关信息。

汇丰热线:2284 1281
富达热线:2629 2629
贝莱德热线:3903 2688
摩根热线:2978 7588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银联信托”)由2015年7月1日开始成为香港浸会大学 1998 公积金计划的公司信托人暨管理人。银联信托以往只是公积金计划管理人。

你可以到 www.bcthk.com 登入您的银联信托个人帐户。 [按此 浏览银联信托网站的登入示范] 。

你可以浏览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查询有关帐户问题,又或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成员每年享有 52 次转换投资组合,即每星期一次。而免费转换投资组合将会于逢星期三进行,如该星期三并非工作日则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详情请参考「 转换投资组合操作简介 」 以便进行您的投资组合转换。如成员在星期三以外的时间进行投资组合转换,需就每一次转换缴付 300 元手续费;请以划线支票缴付,支票抬头请写「 BCT-HKBU 1998 Superannuation Fund 」,连同已填妥的「 资产转换 / 供款分配指示表格 」 一并递交予财务处。如有查询,请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

成员可透过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递交 资产转换 / 供款分配指示 。详情请参考「 转换投资组合操作简介 」 以便进行您的投资组合转换。请完整填写表格并于逢星期三下午 3 时前递交至财务处。

综合医疗计划 (“ 综合计划 ”)

你及 / 或你的配偶 / 非独立子女可否登记入综合计划的资格是根据大学与你订立的聘请条款而决定。非独立子女的受保障年龄由出生第十五日起,而配偶则受保障至年届六十四岁为止。

a. 西医门诊福利

b. 中医门诊福利 ( 只限于大学委任的中医诊所 )

c. 住院福利

d. 牙科福利

e. 分娩福利

f. 预防性护理 ( 只限于 35 岁或以上的员工 ) 请参阅人事处网页以了解更多详情 https://hro.hkbu.edu.hk/images/page/69/Summary-chi.pdf .

详情请点击这里

合资格成员可经由网上 e-Medical Claims System (BUniPort) 或大学的手机应用程式递交;

  • 在主页按 “ 新 e-Claims ”;
  • 选择 “ 索偿人 ” 和 “ 医疗类别 ” ;
  • 输入 “ 诊症 /治疗日期 ”;
  • 输入 “ 医生姓名 /诊所名称 (自选 )”;
  • 输入 /选择 “ 诊断 ”;
  • 在 “ 索偿性质 ” 内选择新 e-Claim或第二次索偿 ;
  • 输入 “ 收据金额 ” ;
  • 上载所需要的收据 /发票及 /或转介信;
  • 检阅该 “ e-Claim ” ;和
  • “ 递交 ” 前细阅 “ 声明及授权 ” 。

福利类别
需递交的文件
递交方法

(A). 西医门诊及预防性护理

1) 医疗收据列明病人姓名 ( 必须与香港身份证相同 )、 诊断 、 诊症 日期 、 每个诊断项目的收费,医生的签名及印章。

2) 如治疗是在政府诊所或医管局辖下的医院门诊进行并取得相关收据,索偿人可作出自我声明去确定医疗诊断。

经 e-Medical Claims System 递交

(B). 西医门诊的化验、长期药物及物理 / 脊医治疗

1) 跟类别 A 相同 。

2) 医生的转介信。转介信的有效期为 发出日期起计之六个月内 。

 

经 e-Medical Claims System 递交

(C). 中医门诊

不用索偿。合资格的成员只需支付登记费,而医疗费由每年配额次数中扣除,每个配额则视乎预设金额而定。所有支付中医的费用均不获索偿 。

不适用

(D). 门诊进行的先进诊断扫描

住院及手术索赔申请书 ( 请点击 这里 索取申请书 )

大学的保险承保商 – 保柏

(E). 分娩

1) 跟类别 A 相同 。

2) 连同所有医疗收据 ( 产前与产后的检查等 ) 一次过提交

经 e-Medical Claims System 递交

(F). 基本牙科护理

基本牙科护理是无偿提供给合资格成员 。成员不用索偿。

不适用

(G). 特别牙科护理

1) 跟类别 A 相同 。

2) 由大学委任的服务供应商印章的特别牙科护理治疗表格 ( 请点击 这里 索取表格 )

经 e-Medical Claims System 递交

(H). 住院

住院及手术索赔申请书 ( 请点击 这里 索取申请书 )

大学的保险承保商 – 保柏

您可以使用 e-Medical Claims System 主 页上的「 理 赔查询」功能检查您的 e-Claims 的处理状态。此功能使索赔人能够查看最近两个财政年度(包括本财政年度)内提交的索赔。此外,当提交、处理和支付、退回或拒绝 e-Claims 时,您将收到电子邮件通知。每当处理和支付 e-Claims 时,您都会收到关于通过 BUniPort 发出 “ 门诊医疗赔偿银行通知单 ” 的电子邮件通知。

「已存在病状」是指在成为综合计划成员前已受伤或已患之疾病,而该成员亦察觉到或应该察觉到该病之?状或迹象。在成为会员首六个月内,综合计划不会赔偿已被介定为「已存在病状」之疾病所引起的医疗费用。

请参阅 人力资源处网页所载之「 已存在病状 」列表 - https://hro.hkbu.edu.hk/images/page/69/Pre-existing_conditions_list.pdf。列表未能尽录及最终以大学医疗顾问的意见为准。

请参阅 人力资源处网页所载之「不受保障项目」列表 - http://hro.hkbu.edu.hk/images/page/69/Exclusions-chi.pdf 。

西医门诊及牙科索偿应在接受治疗后一个月内递交。住院索 偿 应在出院日后一个月内递交。逾期递交可能会被拒绝。

请前往浸会大学之 BUnitPort > 个人资 料 > 我的福利 > 医疗 > 医疗福利概要及 / 团体保单号码或致电 大学的保险承保商保柏 热线 2517-5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