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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薪俸及福利

大学每月均采用自动转账的方式发放薪酬到各本地银行账户。

所有员工均需使用银行自动转账方式收取薪酬,如果在超出员工的控制范围并且未能开立银行账户,该员工之薪酬将会以其他方式支付,有关的开支及银行服务费全数需由员工承担。

若你的合约聘用期长达三个月或以上,员工必需到银行开立本地账户,并采用自动转账形式收取薪酬。
若你的合约聘用期较短,仅三个月或以下,可申请以现金支票收取薪酬,该支票将会以校内邮递方式发送给你。

第一笔强积金供款是在雇员受雇第60日所在的公历月之后的第10日或之前支付。例如: 你的受雇首日是6月5日,你的受雇日起计第60日便是8月3日。因此,雇员和雇主的首次强积金供款应在之后月份的第10日或之前 ,即9月10日供款。

一般而言,合约上所列明的每月薪金与实际发放金额不符,主要是因为大学在发放薪酬前已扣除了雇员的供款予强制性强积金或浸会大学公积金计划。
其他扣减均为大学提供之附带福利,员工的自愿增额住院保障开支等,详情将列于每月发放的薪酬通知单内。

当强积金计划的受托人接纳你申请成为计划成员后,他们会向你发出参与通知书。一般而言,你会在入职的60日后收到该通知书,你还会收到一组私人密码,以便透过热线电话或互联网登入户口。以上文件均寄往「计划成员登记表格」上的地址。若你未能收妥或已遗失有关文件,请联络强积金服务机构-景顺管理公司的积金热线(852)2842 7878。

离职前的最后薪酬安排

最后的薪酬会在最后薪金日后的七天内发放。若你需办理离港清缴税项手续,则在手续办妥后或最后薪金日后的七天内,两者选其较后者作为发放薪酬日期。

只有在部门/学院同意的情况下,永久离开香港的同事才能获得提前发放薪酬。

财务处将以邮寄方式发出最后薪酬通知单及报税表到员工登记的住宅地址。为避免延迟邮递,请员工在离职前务必确认登记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的住宅地址是否正确及有效。若因邮件未能送达或被退回,补发文件需收取费用。

若你在离职后希望从财务处取得薪俸及员工福利的资料,例如薪酬通知单、收入证明书及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等,有关的行政费用为每次申请补领收取港币一百五十元正(以每年度计算)。

若你离职后计划离开香港超过一个月,便需亲身到香港税务局办理清税手续。大学的财务处薪俸及福利支付组将会为你准备一份「有关其雇员行将离港的通知书(IR56G)」,并在你的计划离港日前的一个月通知香港税务局。你必须携同此通知书亲临税务局,办理清税手续;手续完成后,税务局会给你一份「同意释款书」。详细程序请联络财务处薪俸及福利支付组的热线 3411-2299 或电邮至 fopayrollrb@hkbu.edu.hk查询。

请在离港前至少一个月前致电热线3411-2299或电邮 fopayrollrb@hkbu.edu.hk与财务处联络。

请在离港前至少一个月前致电热线3411-2299或电邮 fopayrollrb@hkbu.edu.hk联络财务处。当完成清缴税项程序及得到由税务局发出的「同意释款书」后 ( 请参考问题 10),请把相关文件交回财务处薪俸及福利支付组办理。

可以,请在离港前至少一个月前致电热线3411-2299或电邮 fopayrollrb@hkbu.edu.hk联络财务处。员工并需留意非自动转账的支薪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衍生的额外开支将全数由有关员工承担。

受雇期间,你可随时登入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更改个人资料。如已离职,请直接联络人力资源处。

年度薪俸税和离港前的税务安排

每年的四月,同事会收到电邮邀请在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系统内索取其「报税表」作审核。审核过程完成后,确认后的「报税表」将上载至 BUniPort 系统。若现职员工希望直接从财务处取得「报税表」,有关行政费用为港币五十元正 (以本财政年度计算 ) 或港币一百五十元正 (以之前的财政年度计算 )。

财务处将以邮寄方式发出最后薪酬通知单及报税表到员工登记的住宅地址。为避免延迟邮递,请员工在离职前务必确认登记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的住宅地址是否正确及有效。若因邮件未能送达或被退回,补发文件需收取费用。

若你在离职后希望从财务处取得薪俸及员工福利的资料,例如薪酬通知单、收入证明书及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等,有关的行政费用为每次申请补领收取港币一百五十元正(以每年度计算)。

居所资助津贴

居所资助津贴是按月连同月薪一并发放。由于居所资助津贴是一种以偿款方式发放的津贴,同事必须于每年七月及一月把过往半年的租单交回财务处,若未能如期交回租单,有关津贴将可能被终止发放。

每年的十月你应递交四月至九月的按揭供款证明(如:银行存折或银行月结单副本)或填写一份居所资助津贴声明书及提供最近期的还款资料通知书副本予财务处。每年的四月,你亦须递交一份由银行发出的按揭贷款账户年结纪录予财务处。

若转换居所资助津贴下的楼宇或更改有关按揭银行,事前必须获得人力资源处预先批核;有关申请手续,请与人力资源处职员联络。

居所资助津贴是按月连同月薪一并发放。同事需妥善保管所有有关正式收据,并需应要求交回财务处。

教育津貼

是。在每学年年初须把填妥的教育津贴申请表连同子女入学注册资料及学费通知文件交回财务处。教育津贴申请表可按此下载。

在申请教育津贴时不用递交学费收据,但必须把学费证明 ( 如 : 正式收据、银行月结单或银行存折、入学及就读证明 ) 妥存最少十二个月,以作审计用途。倘若你在审计抽样中被选中,你必须递交有关的学费收据。若你未能提交学费收据,有关的教育津贴可能需要退还大学。

教育津贴可提供予合资格子女至其 19 岁生日的学期,所以你仍可在今个学年申请教育津贴。

教育津贴是按月连同月薪一并发放。

旅费津贴

你必须填妥人力资源处的旅费津贴申请表并交回人力资源处,申请表可在人力资源处网页 http://hro.hkbu.edu.hk/images/page/128/pabf2.pdf下载。请把填妥的旅费津贴索偿申请表连同人力资源处发出的已审批旅费津贴申请表交到财务处。旅费津贴索偿申请表可按此下载。为使索偿程序更方便快捷,请在旅费津贴索偿申请表内详细列明旅程内容及所用的外币名称。

旅费津贴申请无需附上收据,但必须把收据存放最少十二个月,以作审计用途。倘若你在审计抽样中被选中,你必须递交所有有关收据或 85% 旅费津贴索偿的有关收据及自行声明其余 " 无收据 " 的 15% 是用于此旅程。若你未能提交旅费收据,有关的津贴差额需要退还大学。

基本资讯

恒生银行和汇丰银行之用户,薪酬将于每月月底前三个工作天发放。其他银行用户则在每月月底前两个工作天发放。

薪酬发放时间表可按此查阅。

如在该月有新聘、离职或退休的同事,薪酬会在但不会超过下一个公历月的7号或最后工作日后的7天发放,以日子较早为准。

你可以登入University's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在“个人资料”栏选择“我的个人资料”,接着选择“个人银行账户”更新或登记支薪银行账户。在取消旧银行账户前,请留意新银行账户是否已经生效。

受雇期间,你可以随时登入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更改个人资料。如已离职,请直接联络人力资源处。

财务处会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天以电邮方式通知各同事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系统查阅当月薪酬通知单。若现职员工希望直接从财务处取得薪酬通知单,有关的行政费用为每份港币五十元正 (仅限该财政年度 )。  

发放的约满酬金总额是根据你的受聘条款内所列明的约满酬金百分比,即基本薪金百分之8.5%至15%,减去每月大学在退休计划的供款。

请留意,倘若你在约满前离职,将不会获取约满酬金。

你可致电 3411-7899 或电邮至 itoiss@hkbu.edu.hk与资讯科技处资讯系统组职员联络。

你可致电我们的24小时热线查询,热线已预先设定录音解答常见问题,电话号码为
3411-2299,若使用留言,请说明姓名、联络电话及有关查询。你也可写电邮到 fopayrollrb@hkbu.edu.hk (薪酬和员工福利)及fomedical@hkbu.edu.hk (医疗)与财务处薪俸及福利支付组职员联络。财务处职员在收到留言或电邮后的两个工作天内回覆。

一般而言,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天。

一般而言,有关员工福利及财务的资料将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内保留12个月。

BUniPort的主页内,选择列上点击进入“个人资料”然后”我的财务资料”,有关你的福利及财务资料如下:
-薪酬通知单;
-医疗赔偿通知单;
-薪俸税通知书;
-通知信,如基本调薪通知信;
-医疗福利概要及/ 团体保单号码。

员工在最后聘用日后将不能登入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财务处将视乎有关资料的状况,尽量提供协助,但会收取费用。

Last updated date: 10 Mar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