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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職員工薪俸及福利

大學每月均採用自動轉賬的方式發放薪酬到各本地銀行賬戶。

所有員工均需使用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薪酬,如果在超出員工的控制範圍並且未能開立銀行賬戶,該員工之薪酬將會以其他方式支付,有關的開支及銀行服務費全數需由員工承擔。

若你的合約聘用期長達三個月或以上,員工必需到銀行開立本地賬戶,並採用自動轉賬形式收取薪酬。
若你的合約聘用期較短,僅三個月或以下,可申請以現金支票收取薪酬,該支票將會以校內郵遞方式發送給你。

第一筆強積金供款是在僱員受僱第60日所在的公曆月之後的第10日或之前支付。例如: 你的受僱首日是6月5日,你的受僱日起計第60日便是8月3日。因此,僱員和僱主的首次強積金供款應在之後月份的第10日或之前 ,即9月10日供款。

一般而言,合約上所列明的每月薪金與實際發放金額不符,主要是因為大學在發放薪酬前已扣除了僱員的供款予強制性強積金或浸會大學公積金計劃。
其他扣減均為大學提供之附帶福利,員工的自願增額住院保障開支等,詳情將列於每月發放的薪酬通知單內。

當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接納你申請成為計劃成員後,他們會向你發出參與通知書。一般而言,你會在入職的60日後收到該通知書,你還會收到一組私人密碼,以便透過熱線電話或互聯網登入戶口。以上文件均寄往「計劃成員登記表格」上的地址。若你未能收妥或已遺失有關文件,請聯絡強積金服務機構-景順管理公司的積金熱線(852)2842 7878。

離職前的最後薪酬安排

最後的薪酬會在最後薪金日後的七天內發放。若你需辦理離港清繳稅項手續,則在手續辦妥後或最後薪金日後的七天內,兩者選其較後者作為發放薪酬日期。

只有在部門/學院同意的情況下,永久離開香港的同事才能獲得提前發放薪酬。

財務處將以郵寄方式發出最後薪酬通知單及報稅表到員工登記的住宅地址。為避免延遲郵遞,請員工在離職前務必確認登記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的住宅地址是否正確及有效。若因郵件未能送達或被退回,補發文件需收取費用。

若你在離職後希望從財務處取得薪俸及員工福利的資料,例如薪酬通知單、收入證明書及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等,有關的行政費用為每次申請補領收取港幣一百五十元正(以每年度計算)。

若你離職後計劃離開香港超過一個月,便需親身到香港稅務局辦理清稅手續。大學的財務處薪俸及福利支付組將會為你準備一份「有關其僱員行將離港的通知書(IR56G)」,並在你的計劃離港日前的一個月通知香港稅務局。你必須携同此通知書親臨稅務局,辦理清稅手續;手續完成後,稅務局會給你一份「同意釋款書」。詳細程序請聯絡財務處薪俸及福利支付組的熱線 3411-2299 或電郵至 fopayrollrb@hkbu.edu.hk查詢。

請在離港前至少一個月前致電熱線3411-2299或電郵 fopayrollrb@hkbu.edu.hk與財務處聯絡。

請在離港前至少一個月前致電熱線3411-2299或電郵 fopayrollrb@hkbu.edu.hk聯絡財務處。當完成清繳稅項程序及得到由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後 ( 請參考問題 10),請把相關文件交回財務處薪俸及福利支付組辦理。

可以,請在離港前至少一個月前致電熱線3411-2299或電郵 fopayrollrb@hkbu.edu.hk聯絡財務處。員工並需留意非自動轉賬的支薪方式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衍生的額外開支將全數由有關員工承擔。

受僱期間,你可隨時登入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更改個人資料。如已離職,請直接聯絡人力資源處。

年度薪俸稅和離港前的稅務安排

每年的四月,同事會收到電郵邀請在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系統內索取其「報稅表」作審核。審核過程完成後,確認後的「報稅表」將上載至 BUniPort 系統。若現職員工希望直接從財務處取得「報稅表」,有關行政費用為港幣五十元正 (以本財政年度計算 ) 或港幣一百五十元正 (以之前的財政年度計算 )。

財務處將以郵寄方式發出最後薪酬通知單及報稅表到員工登記的住宅地址。為避免延遲郵遞,請員工在離職前務必確認登記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的住宅地址是否正確及有效。若因郵件未能送達或被退回,補發文件需收取費用。

若你在離職後希望從財務處取得薪俸及員工福利的資料,例如薪酬通知單、收入證明書及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等,有關的行政費用為每次申請補領收取港幣一百五十元正(以每年度計算)。

居所資助津貼

居所資助津貼是按月連同月薪一併發放。由於居所資助津貼是一種以償款方式發放的津貼,同事必須於每年七月及一月把過往半年的租單交回財務處,若未能如期交回租單,有關津貼將可能被終止發放。

每年的十月你應遞交四月至九月的按揭供款証明(如:銀行存摺或銀行月結單副本)或填寫一份居所資助津貼聲明書及提供最近期的還款資料通知書副本予財務處。每年的四月,你亦須遞交一份由銀行發出的按揭貸款賬戶年結紀錄予財務處。

若轉換居所資助津貼下的樓宇或更改有關按揭銀行,事前必須獲得人力資源處預先批核;有關申請手續,請與人力資源處職員聯絡。

居所資助津貼是按月連同月薪一併發放。同事需妥善保管所有有關正式收據,並需應要求交回財務處。

教育津貼

是。在每學年年初須把填妥的教育津貼申請表連同子女入學註冊資料及學費通知文件交回財務處。教育津貼申請表可按此下載。

在申請教育津貼時不用遞交學費收據,但必須把學費証明 ( 如 : 正式收據、銀行月結單或銀行存摺、入學及就讀証明 ) 妥存最少十二個月,以作審計用途。倘若你在審計抽樣中被選中,你必須遞交有關的學費收據。若你未能提交學費收據,有關的教育津貼可能需要退還大學。

教育津貼可提供予合資格子女至其 19 歲生日的學期,所以你仍可在今個學年申請教育津貼。

教育津貼是按月連同月薪一併發放。

旅費津貼

你必須填妥人力資源處的旅費津貼申請表並交回人力資源處,申請表可在人力資源處網頁 http://hro.hkbu.edu.hk/images/page/128/pabf2.pdf下載。請把填妥的旅費津貼索償申請表連同人力資源處發出的已審批旅費津貼申請表交到財務處。旅費津貼索償申請表可按此下載。為使索償程序更方便快捷,請在旅費津貼索償申請表內詳細列明旅程內容及所用的外幣名稱。

旅費津貼申請無需附上收據,但必須把收據存放最少十二個月,以作審計用途。倘若你在審計抽樣中被選中,你必須遞交所有有關收據或 85% 旅費津貼索償的有關收據及自行聲明其餘 " 無收據 " 的 15% 是用於此旅程。若你未能提交旅費收據,有關的津貼差額需要退還大學。

基本資訊

恆生銀行和滙豐銀行之用戶,薪酬將於每月月底前三個工作天發放。其他銀行用戶則在每月月底前兩個工作天發放。

薪酬發放時間表可按此查閱。

如在該月有新聘、離職或退休的同事,薪酬會在但不會超過下一個公曆月的7號或最後工作日後的7天發放,以日子較早為準。

你可以登入University's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在“個人資料”欄選擇“我的個人資料”,接著選擇“個人銀行賬戶”更新或登記支薪銀行賬戶。在取消舊銀行賬戶前,請留意新銀行賬戶是否已經生效。

受僱期間,你可以隨時登入 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更改個人資料。如已離職,請直接聯絡人力資源處。

財務處會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天以電郵方式通知各同事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 系統查閱當月薪酬通知單。若現職員工希望直接從財務處取得薪酬通知單,有關的行政費用為每份港幣五十元正 (僅限該財政年度 )。 

發放的約滿酬金總額是根據你的受聘條款內所列明的約滿酬金百分比,即基本薪金百分之8.5%至15%,減去每月大學在退休計劃的供款。
請留意,倘若你在約滿前離職,將不會獲取約滿酬金。

你可致電 3411-7899 或電郵至 itoiss@hkbu.edu.hk與資訊科技處資訊系統組職員聯絡。

你可致電我們的24小時熱線查詢,熱線已預先設定錄音解答常見問題,電話號碼為
3411-2299,若使用留言,請說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有關查詢。你也可寫電郵到 fopayrollrb@hkbu.edu.hk (薪酬和員工福利)及fomedical@hkbu.edu.hk (醫療)與財務處薪俸及福利支付組職員聯絡。財務處職員在收到留言或電郵後的兩個工作天內回覆。

一般而言,當月的最後一個工作天。

一般而言,有關員工福利及財務的資料將在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內保留12個月。

BUniPort的主頁內,選擇列上點擊進入“個人資料”然後”我的財務資料”,有關你的福利及財務資料如下:
-薪酬通知單;
-醫療賠償通知單;
-薪俸稅通知書;
-通知信,如基本調薪通知信;
-醫療福利概要及/ 團體保單號碼。

員工在最後聘用日後將不能登入University Cyber Port System (“BUniPort”)。財務處將視乎有關資料的狀況,儘量提供協助,但會收取費用。

Last updated date: 10 Mar 2021